当前位置
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(三)
来源: | 作者:xaxmsh | 发布时间: 2019-03-20 | 1635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“三个不能”纪律要求:

不能片面追求战果,下达任务;不能把之前案件作为此次专项斗争战果;不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其他专项打击盲目结合。

2.执纪监督的“三项机制”:

问题线索快速移送、反馈机制;复杂案件同步立案、调查机制;典型案件定期会商、研判机制。

3.“八个坚持”:

坚持高位推动,坚持高压态势,坚持除恶务尽,坚持延伸打击,坚持综合治理,坚持党建引领,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依靠群众。

4.“十个新突破”:

①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,在提升政治站位、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②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,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、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③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,在增强靶向性、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④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“保护伞”工作机制,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⑤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,在排除干扰阻力、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⑥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,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⑦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,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⑧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,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⑨进一步加强督导,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。

⑩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,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。

5.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制度:

专题会议制度,信息报送制度,新闻通报制度,调研督导制度,考核考评制度。

6. 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机制:

市、区(县)、街(镇)三级领导包抓责任制,线索摸排三级负责制, “一挂五联动”挂牌督办机制,重大案件“一案三查”机制,线索举报奖励机制。

7.西安市对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:

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30000元;

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20000元;

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5000元;

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2000元;

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奖励。

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,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;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,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。举报顺序以市扫黑办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。